| 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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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2-25 15:33 文章来源:乡宁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通知: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财建[2008](862)号文件精神,现将要点通知如下: 凡在我县设有销售网点的以下企业:
1、青岛海信营销有限公司
2、苏宁电器有限公司
3、青岛海尔销售公司
4、深圳创维-----RGB有限公司
5、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6、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9、深圳市天音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10、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
11、陕西宝鸡长岭冰箱有限公司
12、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
13、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4、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15、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16、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7、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18、太原三友精品商厦有限公司
19、飞龙家电集团有限公司
20、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单位请于2009年2月25日前到县商务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备案:
(一)填写完整、准确的《山西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表必须加盖中标流通企业或其授权的驻晋代理商公章,并附中标流通企业对代理商的授权书复印件。
(二)销售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销售网点公章。
(三)销售网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销售网点公章。
(四)销售网点与中标流通企业或授权的驻晋代理商签订的协议。
(五)中标流通企业申报销售网点时,一并报送售后服务网点登记表。
(六)备案网点申请书.
联系电话: 0357-6823308 联系人: 上官军 杨星平
地 址:乡宁县政府大院西二排
特此通知
乡宁县商务局
200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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