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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县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成效斐然
2008-02-20 14:36  文章来源:乡宁县商务局市场贸易科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下,经过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推荐报送,我县鑫隆超市有限公司被商务部核准为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承办企业。根据要求,从5月份核准之日到年底,我局坚持“科学规划、积极推动、分步实施、稳步发展”,超额完成了省、市分配给我县建设40家“农家店”的任务,实际完成57家。其中:
  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序列加盟改造连锁化农家店37家,分乡镇是光华镇6家、台头镇1家、管头镇4家、西交口乡2家、西坡镇5家、双鹤乡6家、关王庙乡3家、枣岭乡3家、昌宁镇4家。
  在山西省2007年度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项目序列加盟改造20家连锁超市,分别是新农村建设试点村8家,即:南崖、燕家河、长镇、营里、枣岭、谭坪、史家沟、赵院各一家;新农村建设重点推进村11家,即:韩咀、于家河、胡村、石窑、下善、台头、峰岭、岭上、可涧、双凤淹、西廒各一家。
  目前,已加盟、改造和新建的57家“农家店”,有乡级骨干店7家,占到全县10个乡镇总数的70%。村级店50家,占到全县农村182个行政村总数的27%。总体覆盖率达到31.3%。
初步改变了我县乡村农村居民消费不安全、不方便、不实惠的状况,使农民得到了实惠、企业开拓了市场、政府赢得了民心,农村市场体系向现代化流通网络建设迈出了扎实稳健的第一步。具体做法和体会如下:
  一、认识到位,把握好三个环节
  我县被确定为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以来,我局一方面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深刻领会吃透文件精神;另一方面组织专人深入农村,看市场、看消费环境,看广大农民消费过程中面临的诸多问题;由此,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使大家充分认识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近年来,随着农村市场化水平的提高,我县商业流通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以城区为中心形成的销售网络基本能满足周边农民对耐用消费品和时尚产品的需求。但由于历史的原因,“重城镇、轻农村”,“重生产、轻流通”,导致了农村产品流通和服务设施不足,流通方式落后,农民购物消费仍依靠原始的集贸市场和落后的“夫妻店”、代销店和流动商贩,在农村流通的相当一部分商品存在着质次价高和假冒伪劣情况,很不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就是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通过对农村现有流通设施改造和建设,建立新型的农村市场网络,逐步解决目前农村产品流通活动中消费不安全、不方便、不实惠的现状。这是一项“利国、利民、利企”的民心工程,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实质是改变或改造广大农村落后的流通方式,转变消费观念,改善消费环境。
  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我们在发展“农家店”的具体操作中,注重把握了三个关键环节:一是选准龙头企业。这是“万村千乡市场建设”的前提条件,没有统一的、强有力的龙头企业,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发展“农家店”就是空中楼阁,一切等于零。按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要求,经过多方考察,我们在3月初确定了鑫隆超市有限公司为承办龙头企业,按照申报要求向商务部、省、市报送申报材料,在五月底获得了商务部批准。县商务局与承办龙头企业明晰了职责、签定了责任书,为我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开展垫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农家店”新建与改造并举。我们不仅把注意力盯在龙头企业新建店上,而且采取连锁、加盟等多种形式发展“农家店”。只有在建设好龙头企业配送中心的基础上,采取连锁、加盟等合作形式,“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才会全面启动,“农家店”才会有较快的发展。三是坚持“五统一”标准(即:统一店名标识,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质量承诺)。农家店建设执行商务部颁布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实行开架式售货,40%以上配送率是新“农家店”最实质性的形式与内容统一的具体表现,来不得半点的掺杂使假,“农家店”其它自行采购的商品也要做到货真价实、物美价廉,否则一事无成。
  二、积极宣传,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
  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我县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刘奎生为组长,商务局长尉丰田为副组长,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供销社、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商务局副局长崔晋峰同志兼任,商务局专业股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为了加快工程建设的进度,我们加大宣传力度,举办乡镇负责人培训班1次,在县电视台就“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题报道1次,举办“农家店”店长培训班1期,印发各种宣传资料和简报3000份,深入农村登门宣传268人次。使此项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广播电视、印发宣传资料、培训等形式,让广大农民尤其是农村商店、商户认识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从而激发他们改变或改造现有经营条件和方式的积极性。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注重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经营户与龙头企业的关系。龙头企业与加盟“农家店”的经营户,是经济合作关系,双方各自是相对独立的实体,双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存在行政上的领导和被领导关系,或经济上的谁吃谁的问题。二是龙头企业与商务部门的关系。商务部门不是龙头企业和加盟店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职能是引导监督、服务、协调,为企业和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多种服务。 三是“农家店”与当地经销店等现有网点的关系。开拓农村流通市场,实现农村流通手段和方式的现代化,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因此,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不是“农家店”与当地经销部门抢山头、争市场,而是一种市场资源新的组合、新的配置,双方取长补短,相辅相成,发挥各自优势,共同以服务“三农”为目标。
  三、合理布局,稳步健康推进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说起来就是在农村建一个“农家店”,看似简单,实际操作起来很麻烦、很复杂。不仅需要处理好如前所述的各种利益关系,合理规划、合理布局也很关键;急不得,更随便不得,必须一步一个脚印,稳步推进,避免走回头路。在具体操作中,我们坚持了三条原则:一是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从今年开始,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县建设和改造180家符合标准的连锁“农家店”,进一步加大龙头企业配送中心的配送能力。基本形成以城区为龙头,乡镇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新型农村市场网络,尽快改变农村消费不安全、不方便、不实惠的现状,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是我们的总体硬目标 。在“农家店”的选择上,我们根据所在乡村的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农民人均收入、消费水平和区域特色来确定加盟店的规模,不贪大求洋,浪费商业网络资源,又留有一定的后续发展空间,为今后持续、协调发展提供条件。二是自愿报名的原则。凡在我县范围内从事商品流通的企业、门店等均可加盟鑫隆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龙头企业,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由企业、门店自愿报名,经商务局与龙头企业联合考察核准,企业、门店按“农家店”标准进行建设和改造,改造和建设完毕后分别由我们与龙头企业进行验收,同时签订加盟合同和企业经营商品质量安全保证书。三是先易后难的原则。根据规划和布局要求,我们首先选择经营者积极性高,所在乡村经济条件较好,商业网络设施相对完善的区域先办加盟店、连锁店,通过逐渐推进的方式,先易后难,积累经验,短时间内有一个大发展。
  四、优化经济环境,调动“两个”积极性
  搞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办好“农家店”关键在于调动龙头企业与农村商户的两个积极性,两者之间是利益的统一体,只能在双方自愿、共赢的基础上,靠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来推进、来实施,任何形式的拉郎配都是不行的。由此,必须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办法,我们除认真落实商务部、省、市配套资金补贴等相关优惠政策外,主动为龙头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调动龙头企业的积极性。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一是建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刘奎生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和领导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部门、乡镇联席会议,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制定优惠政策,协调各方面关系,安排部署工作。二是简化手续,提供优质服务。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明确要求涉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切实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简化办事手续。对“农家店”办理证照只收取工本费,免除其他一切杂费,税收和管理费的收取维持现状,不能随意提高,为企业创造优质的经济发展环境。
  五、严格质量标准,当好裁判员
  商务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上具有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双重身份。在这一工程建设中,真正的运动员、唱主角戏的是龙头企业与每个“农家店”。因此,作为商务主管部门必须找准角色,角色就是裁判员;处理好商务部门、龙头企业、“农家店”三位一体之间的关系。做到认识到位、角色到位,对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健康发展极为重要。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一是让龙头企业按照商务部农家店规范要求,运用市场机制的办法选择确定加盟店,商务部门绝不搞拉郎配,也不搞行政命令。二是提前介入,前置初验,当好裁判员。严格按照“农家店”的标准规范,做到高标准、严要求、高起点,避免龙头企业和“农家店”走弯路。也就是说,不干预龙头企业在选择确定“农家店”设立过程中的自主性、自主权,但必须把要求标准,裁判标准贯穿于“农家店”建设的始终,使龙头企业、“农家店”自觉遵守游戏规划。三是健立健全档案管理。我们每建一户农家店,都派专人上门服务,帮助建立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使企业和加盟店有一套完整的档案资料,做到管理科学规范。
  六、对下一步工作的初步建议
  1、建议上级商务部门对各县市分管领导和商务局负责人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业务进行集中培训,以便更好的指导基层工作;尽快组织力量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建、加盟、改造的“农家店”店主进行业务培训;2、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省、市、县政府向群众承诺的实事项目,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作。且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所需考察、会议资料、业务培训、车辆加油、宣传费用较大,请求政府予以安排专门的工作经费。3、建议上级对验收合格的“农家店”给予相关优惠政策的倾斜与扶持,如降减经营杂费、增加“家电下乡”试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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